主動撤單 IPO再報或享綠色通道?
擬上市企業主動撤銷材料,再次申請IPO時,將享有“綠色通道”待遇?近日媒體報道稱,雖然證監會原則上不會強行要求擬IPO公司撤銷材料,但其將采用“鼓勵”的方式,并對其予以適當的“獎勵”,變相促使企業撤銷申請。“如果企業在此次審查中,覺得可能難以上市的,如果主動撤銷材料,在其再次申請IPO時,將給其在排隊通道上給與‘綠色通道’待遇,將大幅縮短其再次排隊的待審時間。”某位接近于監管層的知情人士接受記者表示。
近期,在繼珈偉股份、百隆股份、南大光電、東吳證券、科恒股份等IPO項目保代被重罰之后,日前,因隆基股份與康達新材的有關IPO過程中違規問題,該兩項目的保代又再次被施以重處。上述保代被處罰的項目中,皆有一個共同之處,即在上市當年,業績都出現了大幅下滑,因此,都被外界單純地歸納為因“業績變臉”而處罰。根據《證券發行上市保薦業務管理辦法》,發行人在持續督導期間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證監會可根據情節輕重,自確認之日起3個月到12個月內不受理相關保薦人具體負責的推薦;情節特別嚴重的,撤銷相關人員的保薦人資格。其中包括,“上市當年營業利潤比上年下滑50%以上”。
雖然目前主動撤材料的企業并不多,但在春節之后,相信會有一批撤檔潮。北京一家券商機構的負責人士稱,目前準備撤材料的大多數是已經明顯不符合上市條件的企業,而隨著核查的深入推進,更多擬IPO企業的問題便會被挖掘發現,這一時間則大概在2013年的年報遞交期間,即3月初到4月末。(編輯 L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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