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秘:玩轉資本運作的“職業經理人”
曾先后協助昆百大、北斗星通、華力創通成功上市的吳夢冰,因連任三家公司的董事會秘書后獲得豐厚的股票收入;探路者的董事會秘書范勇建攜帶千萬股權在上市后也即擁有了上千萬財富。諸多“一夜暴富”的新聞將“董事會秘書”這個新興而又特殊的群體推到了臺前,財富、權利、地位等關鍵詞瞬間集于一身,彰顯出這個職位強大的吸引力。
董事會秘書(以下簡稱“董秘”)作為企業公開募股的必要參與者,正成為資本市場的新生力量,成為Pre-IPO公司或公眾公司高管團隊中的重要一員,如今,他們的角色,正因資本運作的常態化而前所未有地受到關注。伴隨著國內資本市場的不斷成熟,以及中小型企業的日益崛起,中國大陸市場對董秘的需求,也將變得非常龐大且異常緊迫。
作為一個職業群體,董秘這個職業,無疑是令外界艷羨的;作為一種社會功能,董秘這個角色,無疑是緊俏而又備受敬重的。但對于那些計劃聘請董秘的擬上市公司來說,董秘卻成為了一個神秘而又模糊的概念。董秘能為我做什么?什么樣的人才算是優秀的董秘?董秘該如何管理?諸多疑問,曾經或者正在困擾著很多擬上市公司,為此,本文將試圖為您逐一解密。
高管地位,對公司董事會負責
追根溯源,中國董秘的職業化,應該要從1996年4月由證監會和交易所聯合發起的一次董秘培訓算起。當年參會的40多家B股上市公司董秘,是中國最早的一批職業董秘。然而,當時的《公司法》中卻并未提及“董秘”二字,所以董秘在企業中的地位并不高。
直到1997年12月16日,證監會發布《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作為上市公司的“根本大法”,專門列出一章“董事會秘書”條款,要求所有上市公司都必須配備董秘,這才真正確立了董秘在上市公司中的地位和作用。
按照我國現有的法規規定,董秘是上市公司的高級管理人員,由董事長提名,董事會任免,對董事會負責,是證券交易所與上市公司的指定聯系人,接受當地證券監管部門的雙重領導,促進公司規范運作、管理公司證券事務、負責公司信息披露等工作。可以說,董秘是上市公司的“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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