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推進國際航運中心建設 三大政策應對當前困境
上海將繼續大力推進航運產業建設。據前瞻網記者了解,昨天(8月10日),交通運輸部和上海市人民政府聯合舉行了“合力建設上海國際航運中心階段總結推進會暨加快推進國際航運中心建設深化合作備忘錄簽字儀式”。
此次會議的召開和新的合作備忘錄的簽署,是按照中央的決策部署,推進經濟結構戰略性調整的又一重要舉措,標志著交通運輸部和上海市不斷深化合作、合力推進上海國際航運中心建設進入了一個新的歷史階段。當前,上海正處于加快推進“四個率先”,加快建設“四個中心”和現代化國際大都市的關鍵時期。交通運輸部與上海市政府簽署深化合作備忘錄,對于上海抓住機遇,加快推進上海國際航運中心建設,全面提高航運發展綜合競爭力,將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
根據合作備忘錄,交通運輸部與上海市政府將重點圍繞優化現代航運集疏運體系、發展現代航運服務體系、探索建立國際航運發展綜合試驗區、促進郵輪產業發展四個方面,共同推進上海國際航運中心建設。此前,國務院于2009年正式發布了《關于推進上海加快發展現代服務業和先進制造業建設國際金融中心和國際航運中心的意見》。
昨日,交通運輸部還在上海發布了三項政策應對當前航運業的困難局面:
一是關于促進我國國際海運業平穩有序發展:通過強化企業守法誠信經營,維護國際航運市場秩序, 推動國際海運業結構調整升級,構建良好的行政服務環境,加強合作提高企業抵御危機和防控風險能力,加強安全生產督導確保水上交通安全,加強督促檢查和信息報送工作。
二是完善管理促進國內航運業健康平穩發展:通過加強國內水路運輸市場監測和分析,加強國內水路運輸市場宏觀調控,規范國內水路運輸市場準入,加強國內水路運輸市場監管,開展國內水路運輸行政管理工作專項檢查。
據前瞻網了解,上述三項政策中,尤其是融資租賃船舶新試點是一種新的探索,交通運輸部在上海先行試點此項政策。對融資租賃的船舶,當航運企業已付租金達到應付款項的一定比例時,并經融資租賃雙方共同書面確認,及航運管理部門備案后,該融資租賃船舶可認定為航運企業的自有運力。該項政策是一種新的探索,需要積極穩妥推進,考慮到上海航運、金融環境優勢,交通運輸部在上海先行試點此項政策。這將緩解航運企業資金壓力,幫助航運企業盤活現有資產,有效應對當前嚴峻的航運形勢,并有助于上海航運業的集聚和壯大,推動上海航運業日益形成規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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