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向外國人開放社保 為何招來一片嘲諷聲?
外國務工人員在湖北武漢可與中國人一樣享受社保,該通知公布之后卻遭到網友大肆批評,原因何在?
據前瞻網記者了解,從今年7月1日起,外國人在武漢工作的,本人及雇主應按規定繳納養老、醫療、失業、工傷和生育保險,符合條件的可在漢領退休金、報銷生育費用等。
根據武漢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公布了《關于在本市就業的外國人參加社會保險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用人單位依法招用的外國人,應當與中國人一樣參加“五險”;如果是與境外雇主訂立雇用合同、被派遣到中國境內注冊或者登記的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工作的外國人,應由境內工作單位和本人按規定繳保費。對用人單位來說,應在辦理就業證30日內,到所在地社保機構為外國人辦理參保登記;境外派遣到武漢的外國人,由境內工作單位辦理社保。
通知稱,參加了社保,外國人可與中國人一樣享受住院、工傷理賠甚至生育補貼等各項待遇。不過,在達到退休年齡前離境的,其社保賬戶予以保留,如再次來中國就業的,繳費年限可累計計算;人員本人書面申請終止社保,也可將其個人賬戶儲存額一次性支付給本人。如遇外國人死亡的,其賬戶余額也可依法繼承。
據了解,武漢的這條通知一出籠,立即引來網友的冷嘲熱諷。“賣拐,總賣給有錢卻不需要拐的人”、“各種保障,請問有沒有向外來務工人員開放”、“是不是應該先把國人的做好了再說”、“武漢市這樣做,無疑有討好洋人不擇手段的嫌疑”……
但事實上,向外國人開放社保并不是武漢的“獨創先河”。前瞻網獲悉,在2011年底,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就發布了《關于做好在我國境內就業的外國人參加社會保險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2011年底,該通知一出,北京市即出臺具體細則。今年上半年,成都、蘇州、張家港、日照等十余個地區跟進。
據前瞻網了解,和武漢的情況一樣,上述這些地方出臺了相關政策后均遭到了民眾的不理解。對此,業內表示,這種群情激憤不能簡單地視為“公眾神經脆弱”或“無理取鬧”,它包含了公眾對當前社保制度的拷問,折射了公眾對不同用工形式“區別對待”的社保政策以及能否有效享用社保福利等的質疑,而更多體現的是地方政府政策對廣大群眾保障力度的薄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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