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邀請演講
2017-2018年,銀保監會堅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防范化解金融風險攻堅戰的決策部署,連續兩年開展整治銀行業保險業市場亂象工作,堅定維護市場紀律,堅決遏制銀行保險機構野蠻擴張行為,大力糾正資金脫實向虛問題,推動銀行保險機構回歸本源、專注主業,提升服務實體經濟質效。
2019年5月8日,銀保監會印發《關于開展“鞏固治亂象成果 促進合規建設”工作的通知》,明確2019年整治工作力爭實現三個目標:一是查處屢查屢犯,消化存量,在推動銀行保險機構合規建設方面取得新成效;二是查處重點風險,遏制增量,在推動銀行業保險業生態修復方面取得新進展;三是推進金融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在實現高質量發展和提升服務實體經濟水平、能力方面取得新突破。
其中對銀行機構和非銀行領域都提出了新的信貸監管要求
一、銀行機構
對授信管理、不良資產管理和信貸資產轉讓提出以下監管要求。
圖表1:銀行領域信貸管理
資料來源:銀保監會 前瞻產業研究院整理
二、非銀行領域
對于金融資產管理公司的信貸監管重點在固定收益類業務,如違規新增辦理類信貸等固定收益類業務,包括但不限于收購各類收(受)益權,通過有限合伙基金、信托計劃、資管計劃等開展固定收益類業務等,與不良資產經營相關的有限合伙基金與信托計劃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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