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工大體育館停止向社會開放 高校體育場館是否應該對外開放
11月25日,北方工業大學官網掛出一則通知,內容是:為確保學校師生的群體活動能夠順利開展,經研究決定,對學校體育場館采取限制開放措施。自2013年11月30日起,停止向社會開放。而如今,隨著社會的發展,具備教學與對外開放的功能,已成為高校體育場館發展的主要趨勢之一。
前瞻產業研究院發布的《2013-2017年中國體育場館行業運營模式與發展前景分析報告》分析指出,高校體育場館在對外開放過程中,部分場地設施如體育場等一般也是免費對周邊居民開放,對于體育館和游泳館等需要一定運營成本的體育場館的對外開放,其收取的價格一般也低于市場價格。高校提供的體育場館服務不以盈利為目的,具有較強的公益性,而這也使其難以吸引市場主體和民間資本參與供給。因此,高校體育場館對外開放具有重要意義,但也存在相應的風險。
高校體育場館對外開放意義重大
第一,能夠滿足人們日益增長的體育需求,促進全民健身發展。公共體育場館數量不足,為高校體育場館向社會開放提供了良好契機。高校體育場館集資源、功能、人才、人文環境優勢于一身,只要做好管理,無論是服務的質量還是種類,都能夠較好地滿足社會體育鍛煉需求。
第二,能夠更好地履行社會責任,提供多元體育服務。除具有比較規范和較高水準的場館設施外,高校還擁有以體育教師為主體的專業素質高、指導能力強的人員隊伍,可以為鍛煉者提供科學健身指導服務,避免盲目鍛煉的傷害,使鍛煉取得更好效果。
第三,更好地盤活體育資源,緩解高校體育經費的不足。高校如能通過市場手段向社會有償開放體育場館,在一定程度上能夠實現以體促體,使高校體育走上良性發展軌道。
高校體育場館對外開放存在風險
高校體育場館對外開放的風險,是指高校體育場館因為實行向社會開放而可能導致學校蒙受的損失或不利等危險。主要有如下幾種情況:
管理風險:高校向社會開放體育場館的前提是必須保證學校正常的教學秩序不被干擾。其次通過有償經營,由此產生的經濟利益內部分配公平與否,也是一個棘手的管理問題。另外從事經營活動的單位和個人依法負有納稅義務,高校體育場館向社會開放屬于經營行為,應依法注冊登記并向國家繳納稅收,但在場館經營過程中,可能會發生背離法律約束而給學校帶來負面影響。
經營風險:場館開放的經營方面的風險,是指可能經營失敗而給學校帶來損失。主要原因如下:首先,體育經營活動形式的多樣性導致經營的復雜性,從而增加了經營管理失誤和失控機率;其次,體育經營會隨著消費者興趣的轉移而導致體育場館向社會開放市場的變化,這也會產生經營風險;再次,管理者的能力和水平也會成為發生經營風險的誘因。
安全、環保風險:一般高校相對封閉,治安狀態也相對穩定。場館一旦開放,隨著外來人員頻繁流入校園,勢必將給學校帶來安全隱患,如疫病流行、火災隱患、財產失竊、人員沖突等。同時,大量社會人員來高校鍛煉,給高校的環境保護也帶來潛在威脅,如清潔衛生難以維持,噪音污染和不文明行為玷污人文環境等等。另外器材過度使用也會產生安全風險。
前瞻產業研究院發布的《2013-2017年中國體育場館行業運營模式與發展前景分析報告》分析指出,可以從以下幾方面采取相應措施,以規避高校體育場館對外開放的潛在風險:
處理好體育場館對外開放過程中的各種矛盾
高校體育場館向社會開放過程中主要有兩個矛盾,一是學校正常教學與對外開放的矛盾,二是開放過程中的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的矛盾。首先,體育場館對社會開放,絕對不能影響學校正常的教學秩序,也就是說要在滿足學校教學、訓練及課外體育活動的正常需要之后才能向社會開放;其次,高校體育場館向社會有償開放,要兼顧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在獲得良好經濟效益之后更要擴大社會效益,其實社會效益對經濟效益也有良好的促進功能。
設立專門管理機構對場館進行科學運營
高校體育場館向社會開放,必須成立專門的管理機構,明確職能、職責,統一籌劃場館對外開放的各項事務。具體包括時間的安排、健身指導教師的安排、財務制度、市場開拓、場館維修等。另外,還必須對場館的使用、管理和經營建立明確的規章制度進行約束,并依此加強對場館的指導、監督和檢查。
加強安全教育和管理
對場館工作人員可通過培訓、講座等形式宣傳安全知識,樹立安全意識,使每個管理人員對場館開放的安全隱患有清晰的認識,明確自身的義務和責任,增強保障學校財產和人身安全的責任感和自覺性。
對外來人員的安全教育可通過公告的形式,將在校園內可能發生的人身、財產等安全問題予以提示,還要專門對鍛煉者進行健身安全培訓,通過講授健身自救、自我保護等知識,使鍛煉者對安全問題有明確的認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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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瞻經濟學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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