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力改革下 購售電公司前景展望
在新電改《關于進一步深化電力體制改革的若干意見(中發〔2015〕9號)文》文件發布之前,主要的售電主體是我國電網系企業,而9號文件發布之后,允許社會資本成立售電公司,進入售電側市場。政策指出要建立相對獨立的電力交易機構,形成公平規范的市場交易平臺。
前瞻產業研究院發布的《2015-2020年中國售電公司發展模式與投資戰略規劃分析報告》指出:我國售電市場其全國平均銷售電價為0.492元/千瓦時,2014年我國全社會用電量為5.52萬億千瓦時,簡單測算全國售電市場容量為2.72萬億元,如果剔除第一產業和城鄉居民用電后,市場容量約為2.3萬億元。2013年,國內全社會用電量累計5.32萬億千瓦時,同比增長7.5%。2014年,全國全社會用電量55233億千瓦時,同比增長3.8%。
圖表2:2010-2014年中國全社會用電量及增長情況(單位:億千瓦時,%)
資料來源:前瞻產業研究院整理
前瞻網售電公司研究報告分析認為,在當前用電量大幅增加,售電公司市場即將打開的情況下,我國售電公司存在以下問題:(1)調度獨立方面:即使打開了電網“黑匣子”,成立獨立的大售電,依然可能滋生電網企業的“新型壟斷”。(2)電力交易獨立方面:電力交易機構從電網分離是必然趨勢,受政府直接領導或授權,以實現公平交易,交易機構獨立可以減少電網企業對市場交易的影響和干預,這樣有利于信息公開、公平交易和市場監管。(3)售電側的產權問題:對于售電側改革,最大的爭議來自于售電環節的產權,是將電網的售電業務徹底剝離,還是保留電網的售電業務讓民資參股,還是在不改變現有售電市場基礎上準入更多的民營售電公司,這些問題如不能解決,勢必會影響改革的效果。
前瞻網售電公司研究報告分析認為,未來我國售電公司有以下發展趨勢:(1)某些開展售電業務的公司已經具備用電需求服務功能,如四方股份、科陸電子這類的公司未來有望進行業務整合,打通售電和用電服務的業務環節。(2)本身缺乏用電需求服務能力的售電公司,未來可能通過內生、外延或者合作等方式,布局用電服務業務,合作對象為用電需求服務領域相關標的。(3)目前用電需求服務領域管標的也可能設立售電公司,參與售電業務,成為電改的直接受益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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