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城市總體規劃(2005年-2020年)
根據產業發展戰略,依托城市發展軸、發展帶,全市產業發展用地總體布局是:
中心城區以發展金融、商貿、科技、信息、教育、文化、體育、醫療衛生等第三產業為重點,適度發展技術密集、附加值高、無污染的都市型工業,逐步形成以服務型經濟為主的產業結構。外圍城鎮組團重點發展汽車制造、生物醫藥、電子通訊等產業。天津新技術產業園區華苑產業區建設成為高新技術的研發和轉化基地;西青新城重點發展汽車工業;津南新城重點發展電子及通訊設備制造產業、環保產品制造、生物醫藥加工和都市型工業;小淀組團重點發展高新技術產業、現代制造業;雙街組團重點發展服務于中心城區的物流等產業;青光?雙口組團重點發展現代加工工業;大寺組團重點發展新型電子工業;大畢莊組團重點發展商貿型物流加工;雙港、新立組團重點發展都市工業。
濱海新區沿東部濱海發展帶規劃建設海濱休閑旅游區、海港物流區、濱海化工區、臨港產業區等功能區。在城市發展主軸上規劃建設臨空產業區、高新技術產業區、先進制造業產業區以及濱海中心商務商業區。建設各具特色的功能區,大力發展現代制造業、物流業,以及電子信息、生物技術等高新技術產業以及為實現新區定位服務的第三產業。通過產業集聚、技術引領、功能輻射,努力把濱海新區建設成世界先進的開放型、創新型、多功能型現代化經濟新區,逐步實現濱海新區的定位,成為環渤海區域發展的強大引擎,更好地帶動天津發展、服務于環渤海區域經濟振興和社會事業全面進步。
近郊地區要充分利用濱海新區開發開放帶來的機遇,不斷壯大經濟實力,以發展第一產業和第二產業為重點,大力發展現代都市型農業,并充分發揮比較優勢,形成以制造業和農產品加工工業為主的工業體系。新城、中心鎮是發展重點,新城承擔聚集新的產業、帶動區域發展的職能,不斷優化產業布局,促進產業結構升級,全面提高競爭力。中心鎮應根據不同的條件,發展加工工業、交通運輸、商品流通和社會化服務等,形成商貿型、交通型、旅游型等職能特色突出的新型城鎮。
第十四部分 綜合防災規劃
《天津市城市總體規劃(2005-2020年)》確定綜合防災規劃目標是,按照“平戰結合,平災結合,預防為主,反應快速,策略有效”的原則,完善防災減災應急系統,建設防災減災體系,全面提升綜合防災減災能力。
防震減災規劃。到2020年,全市基本具備綜合抗御地震基本烈度7度的能力;其中,漢沽區、寧河縣、塘沽區的寧車沽、北塘水庫、黃港水庫等地區,具備綜合抗御地震基本烈度8度的能力。
為保證上述目標的實現,規劃建設現代化的地震監測網絡。規劃期內新建30個強震動臺、80個烈度速報臺和一個強震烈度速報中心;建設震害防御系統,做好重大工程項目前期選址工作,在地震活斷層兩側500米范圍內和斷裂交叉地段,避免建設抗震設防分類中的甲類建筑; 建設地震應急救援體系,結合廣場、綠地、公園等開敞空間的建設,規劃應急避難場所。規劃建設疏散通道和疏散場地。
防洪、治澇、防潮規劃。在防洪方面,中心城市(除漢沽城區)按200年一遇標準設防;漢沽城區及近郊地區新城城區按100年一遇標準設防。建設由永定新河右堤、獨流減河左堤、西部防線、子牙河右堤東部防潮堤組成的城市防洪堤。在治澇方面,中心城市按20年一遇設防,外圍地區新城和中心鎮按10年一遇設防。按照澇水排入的河道的原則分為三大治澇分區,即永定新河區、獨流減河區、海河干流區。規劃“以蓄代排和排蓄結合”。在防風暴潮方面,一般地區(鹽鹽、蝦池、村莊)按50-100年一遇標準設防(其中與海防路相結合段,100年一遇);塘沽、漢沽等重點部位按200年一遇標準設防。規劃延長防潮堤,新建海擋工程,對現有海堤工程進行加高加固。按照天津市防洪規劃,建成濱海新區重要地區防200年一遇,一般地區防50-100年一遇風暴潮災害的防潮工程。
人防規劃。規劃提出對全市經濟保護區、行政、金融、指揮通訊中心、醫療設施、救援設施、科研機構、生活必需的基礎設施,易燃、易爆、有毒物品的生產、倉儲地及生命線工程等主要目標進行重點防護。按照全面提高城市戰時整體防護功能和平時抗擊各種自然災害能力的要求,人防規劃中各種設施的實施將與城市建設同步進行,規劃以中心城市為重點,結合大型公共設施、地鐵、商業區、居住區和工業區等的規劃建設,完善以骨干工程為主的人防工程布局,加強結建工程建設,全面提高城市防空抗毀能力,基本達到國家一類重點城市的人防要求。
消防規劃。規劃明確,在中心城區、濱海新區核心區和新城范圍內,按每個消防站責任區面積不超過4.2平方公里來設置,在外圍地區按照7-8平方公里設置。全市規劃二級指揮中心5個,規劃消防站77個,近期建設23個。規劃擴建、改建和更新消防管網,滿足消防供水要求。河流、湖泊等天然水源要設消防取水設施,以保證沿岸發生火災時,消防供水的需要。
地面沉降控制規劃。規劃將全市劃分重點防治區、次重點防治區和一般防治區三類地區。將中心城區及外圍城鎮組團、濱海新區等設為重點防治區;將寶坻區、武清區、寧河縣等區縣等設為次重點防治區;將薊縣南部和寶坻區北部設為一般防治區。
氣象防災規劃。建立與天津國際港口城市相協調的現代化氣象服務業務體系,全面提升天津市氣象防災減災能力。規劃增加自動氣象站密度,中心城區和濱海新區自動站間隔為2-3公里,并設2部車載機動型自動氣象站;外圍城鎮組團和近郊地區自動站間距為7-8公里;全市區縣布設自動氣象站169個。規劃在渤海天津海域建5個海上平臺自動站和10個近海浮標自動站。在京津塘、津濱、津唐等高速公路段建設氣象災害監測網,自動監測站間距為10公里。在天津北部新建多普勒天氣雷達,實現與塘沽、北京三地多普勒天氣雷達組網。根據城市生態環境保護的需求,建立天津城市生態環境氣象服務中心,使氣象災害對天津市GDP的影響率在現有水平基礎上降低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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