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省“十二五”國土資源開發與保護規劃
二、指導思想和發展目標
(一)指導思想
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以“推動科學發展、建設美好江蘇”為主題,以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為主線,緊緊圍繞“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率先基本實現現代化”的宏偉目標,落實資源節約優先戰略,實行總量控制、供需雙向調節、差別化管理,堅持“守土有責、護土有方、動土有據、用土有益”的準則,不斷深化改革、開拓創新,構建保障和促進科學發展新機制,以加快資源利用方式轉變促進經濟發展方式轉變,進一步提高國土資源保障能力和保護水平,促進全省經濟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
(二)發展目標
“十二五”時期,我省國土資源開發與保護的總體目標是:國土資源對經濟社會發展的保障能力得到進一步增強,以市場為主導的資源配置體系基本建立,國土資源參與宏觀調控能力進一步加強。耕地和基本農田保護和建設力度加大,耕地減少過多的狀況得到有效控制,土地節約集約利用程度明顯提高。基礎地質調查和能源、重要礦產資源勘查力度加大,礦產資源開發秩序得到進一步鞏固,礦產資源綜合利用水平明顯提高。國土資源產權制度進一步改革和完善,資源開發利用結構和布局進一步優化。國土綜合整治取得實質進展,重點地質災害防治區基本建成防災減災體系。實施科技興地戰略,建立國土資源科技創新體系,自主創新能力進一步提升。建立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要求的集中統一、精干高效、依法行政、具有權威的國土資源管理機制體制。
1、國土資源保護目標
到2015年末,全省耕地保有量不少于475.13萬公頃(7127萬畝),確保421.53萬公頃(6323.00萬畝)基本農田面積總量不減少、用途不改變、質量有提高。
編制實施地質環境保護規劃,劃定山體資源特殊保護區。完成10個地質遺跡區域調查與評價、4個地質遺跡專題調查研究;一些具有重要典型意義的地質遺跡得到有效保護,建成8個地質遺跡保護區(地質公園)、4個地質遺跡保護點、4個地質博物館;基本建成地質遺跡管理體系。
2、國土資源供給目標
規劃期內,全省新增建設用地計劃供應量控制在10萬公頃(150萬畝)以下,其中占用耕地控制在8萬公頃(120萬畝)以內。
“十二五”期間,全省建設用地總量缺口較大,為緩解供需矛盾,除了國家新增建設用地計劃供應外,還要立足于提高建設用地效率,加大存量建設用地盤活挖潛力度。各項建設優先使用空閑、廢棄、閑置和低效利用的土地。規劃期內,通過“萬頃良田建設工程”、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等措施,挖掘低效建設用地潛力不低于3.33萬公頃(50萬畝)。
城鎮用地在城鄉建設用地總量中的比例由2010年的34.52%調整到2015年的42%。
重要礦產的“攻深找盲”取得重大突破,危機礦山的資源保障程度有所提高,力爭新發現礦產地30—40處。
3、國土資源節約集約利用目標
地均地區生產總值由2010年的37.31萬元/公頃提高到2015年的61.11萬元/公頃。
提高開發區工業用地門檻。蘇南、蘇中、蘇北的每畝土地工業項目投入分別不低于350萬元、280萬元、230萬元項目,畝均產值不低于520萬元、320萬元、280萬元。
礦山結構和布局進一步調整優化。礦山數量進一步減少,全省礦山數量減少17%左右;大中型礦山比例力爭達到25%。
4、國土資源綜合整治目標
“十二五”期間,全省力爭通過土地綜合整治補充耕地面積8萬公頃(120萬畝)以上,確保全省耕地總量動態平衡,其中通過土地整理可增加耕地3.2萬公頃(48萬畝),工礦廢棄地復墾可增加耕地1.2萬公頃(18萬畝),未利用地開發可增加耕地3.6萬公頃(54萬畝)。
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與治理得到加強,生態礦業建設取得重大進展。蘇南地區全面完成關閉露采礦山地質環境治理工作,蘇北地區禁采區內關閉露采礦山的治理工作基本完成,治理關閉露采礦山宕口600個,礦區恢復治理面積達2200公頃,采煤塌陷地治理率提高到40%,已關閉的磚瓦用粘土礦山廢棄地復墾率提高到90%以上。實行綜合利用的礦山比例達到80%以上。形成一批綠色礦山和生態示范礦山。
表1 江蘇省“十二五”國土資源開發與保護規劃主要指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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